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改革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22号)、《中共绍兴市委改革办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办[2018]56号)文件精神,把深入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作为我区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振兴,吸引人才落地”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农房和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柯桥经验”。
2019年,全区力争吸引社会资本6.5亿元,实施激活项目65个,激活闲置农房650幢以上,创建市级闲置农房激活工作先进镇2个。
二、工作举措
1、加快全域实施。编制《闲置农房激活利用规划》,进一步做好各镇街闲置农房资源摸排工作,规划确定一批自然资源丰富、区位条件较好、村集体和村民激活意愿较强的闲置农房资源,根据镇街不同区位优势,确定激活利用方向。实施激活改革示范引领工程,积极培育激活工作先进镇、示范村。加强激励保障,建立健全以大项目引领发展,示范户调动农户积极性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工作机制,打造一个激活主体多元、业态丰富、模式多样的全域激活新格局。
2、加强宣传推介。加强闲置农房资源和招商项目宣传推介,编制《闲置农房重点资源和项目推介手册》,通过组织推介会、对接会、“看房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挖掘在外乡贤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休闲旅游、养生养老、文化创意项目和多种农村创业人才。进一步发挥“乡愁网”、公众号等网络传播作用,积极发布激活资源,及时更新激活信息。
3、深化改革探索。紧紧围绕激活改革一盘棋的思想,由区委改革办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环保、建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建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例会制度,督促各项改革工作按要求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激活项目改造建设和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力破解“闲置农房激活”改革的体制、机制、要素制约。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农房“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深化宅基地确权、赋权、活权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制订出台《闲置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一站式”服务办法》和《民宿“证照联办”审批办法》,结合全域土地整理、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农房、田地、山林等多种闲置资源,打造农旅融合综合体,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步伐。
4、健全市场准入。制订《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准则(标准)》,从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市政设施、绿化景观、流传程序、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闲置农房的开发利用工作。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防农房“二次闲置”。
5、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规范闲置农房权属、租赁期限、激活用途和激活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听取农村法律顾问等法律界专业人士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闲置农房租赁合同》(参考样本),保障农户、村集体、投资者三方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前期激活项目回头看,对存在法律问题的租赁合同及时进行协商修订或签订补充合同,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6、落实财政扶持。今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符合区委办〔2018〕56号文件的激活条件,并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合资、入股等方式成功激活,将闲置农房用于发展民宿农家乐、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健身、公益配套、农村电商(淘实惠)、艺术创作、后勤基地等乡村产业的,给予资金奖补。
7、加大考核力度。将闲置农房激活工作纳入区对部门、镇街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并根据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附件:1.2019年全区“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工作清单
2.2019年全区“闲置农房激活”考核指导数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 绍兴市柯桥区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
抄送:金水法副书记、吴晓炯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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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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