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19年柯桥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组织实施,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19 年4月12日


抄送:绍兴市农机管理总站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 年4月12日印发
2019年柯桥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机安全目标,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柯桥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9〕14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切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履职尽责,把住源头、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健全、完善预防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公安、应急管理部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农业机械违法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有效遏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力争全区无农机死亡事故发生;实现农机作业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紧盯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等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着力查看拖拉机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检验和运行是否规范,培训教室、教练场所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看从事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农机维修点拆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查看农机维修网点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超范围经营、使用不合格配件、拼装、承揽报废机械维修,以及农机修理工无证上岗、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等情况;积极开展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日志制,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醒检查对象进行整改。
(二)抓好源头。农机管理部门要以新的“两规定两规范”和新的信息系统实施为契机,严格把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挂牌关,严格把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把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关,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坚决不予注册登记和检验合格,对不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和考试合格标准的坚决不予发证,并作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对象,从严检查、从严整改,坚决从源头上把控农机安全隐患。对达到《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年限的变型拖拉机,严格落实要求不得延期使用,及时通知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对查获的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处理。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管理档案。
(三)加强路查。配合交警、路政、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加大路面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查纠工作力度与频次,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上道路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长效通报机制,及时获取上道路拖拉机的违法信息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处理,加强跟踪管理和依法处置。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核查道路拖拉机实际信息与登记信息是否相符,对未取得有效牌证仍驾驶、未悬挂号牌、未按时审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挪用牌证、使用变造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纠正、实施处罚,对严重交通违法累积较多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采取短信、函告或上门通知等形式告知车主,并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彻底扭转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低成本、零成本”局面。
(四)宣传教育。各镇街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以及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多种形式,对农机车主、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宣讲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各类农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