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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钱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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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钱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我镇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

各村(居)要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点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全镇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防,消除隐患

村(居)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期间,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要加大巡防力度,把林区、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重点防范。要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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