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医院科学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计委纠纷办《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通知》(绍卫计纠办发函〔2018〕1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全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柯桥区卫计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为成员(详见附件1)。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安排
(一)专项整治范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根据要求严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区卫计局对各单位进行督查。省卫生健康委将随机抽取医疗机构进行飞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分集中整治阶段和深入巩固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1月为深入巩固阶段。区卫计局在12月29日前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进行抽查。
三.专项整治方式及方法
(一)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照附件2相关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行风建设提醒书》等要求以及最近暴露出来的“术中加价”、骗取医保基金、医务人员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二)现场抽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暗访、电话回访等方法开展现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是推进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具体实践。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二)全面部署,深入排查。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对照近三年来行风建设方面出台的文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媒体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人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要进行移送处理。要将整治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对照《柯桥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推进清廉医院建设重点内容》(附件2)逐项自查并填写检查情况上报我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填写《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退还(上交)“红包”、“回扣”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上材料上报至局医政科。
联 系 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84121116
附件:1.柯桥区卫生计生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柯桥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推进清廉医院
建设重点内容
3.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退还(上交)“红包”、“回扣”
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柯桥区卫计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傅 超 区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 张 辉 区卫计局副局长
姚兴海 区卫计局副局长
金传芳 区卫计局副局长
宋彦扬 区卫计局副局长
阮伟良 区卫计局副局长
何映红 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 魏秀娟 人事科科长
周建廷 办公室主任
李 丽 财务科负责人
舒 毅 监察室
庞友庆 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俞宝法 医政科科长
沈舟江 公卫科科长
俞林萍 爱卫办主任(宣教科科长)
田 华 行政服务科科长
陈 娟 计生管理科科长
朱明明 妇幼健康科科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卫计系统纠风工作的形势任务,对纠风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指导并处理行业不正之风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与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接,组织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活动。
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督查;人事科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和管理等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开展行风监督和巡查;宣教科负责行业形象宣传和文化阵地建设工作;行政服务科负责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医政科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负责中医药服务领域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公卫科负责公共卫生服务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计生管理科负责计划生育服务领域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妇幼计生科负责妇幼计生行业作风指导和监督。
附件2
柯桥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推进清廉医院建设重点内容
医疗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不足) | 责任 科室 |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 1.医院党委会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 3.医院党组织是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是否制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 4.是否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制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536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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