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征求意见时间:12月12日-12月18日
联系科室: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84126353
传真:84126023;电子邮箱:183814055@qq.com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48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非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
非居民用气最高配气价格为0.70元/立方米,允许企业向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