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工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8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工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 16大类46个具体问题,党工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两个月来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信息孤岛”问题的整改。审批系统信息化建设由区大数据发展中心统筹管理,行政审批局根据单位职能做好配合工作。一是摸排了区各有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使用现状,目前中心存在87套系统,其中国家级24套,省级51套,市级5套,区级7套。二是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加强了与上级部门联系,建议省级层面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和“一窗云”平台建设,我们将及时根据省里建设进程全面推动我区相关工作。
2.关于“相对行政许可权试点保障机制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一是设立项目代办科,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强化沟通协调,促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审批提速。二是根据审批需要,继续开展环保函审、水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联合会审。三是会同区委改革办等有关部门,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运行情况,争取更多更完善的机制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3.关于“‘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标准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会同区委编办等职能部门,再次对我区各相关部门进中心事项逐一对照排查、梳理,已经整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2035项,省市区通办事项873项,跑零次事项1783项,一证通办事项292项,容缺受理事项415项,告知承诺事项332项。并整合上述六份事项清单,印发《柯桥区颗粒度细化事项清单》手册。下一步,将会同区委编办对事项进行明确和公布,做好动态维护。
4.关于“党工委会议与其他会议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党工委会议制度》和《行政审批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界定党工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其他会议边界,明确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二是安排专人按会议类别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决策内容全部存档管理。
5.关于“个别应上会事项未上会讨论”问题的整改。该事项已于2018年4月以党工委会议集体决策,取消自动售货机(相关费用已结算到位),并引进“淘实惠”便利店。
6.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上报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该情况发生于2015年3月、4月,涉及4个事项未及时上报。一是当时党工委收到纪委情况反馈后,及时沟通情况,并已于当年6月15日进行补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上报,遇到问题及时与纪委监察中心沟通。三是梳理近年来“三重一大” 会议事项上报情况,经核查,无其他遗漏。
7.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专门出台《关于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按照规定达标“三会一课”次数和质量。二是目前第三支部已于2019年10月中旬补齐上党课内容。第四党支部已补齐缺少的换届选举记录。四是第四支部已于10月25日完成支委会改选工作。
8.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制度,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原则上对每个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不少于2条,会议过程全部详实记录在案。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意见》。三是强化党员民主评议管理,对应付的不予通过。四是第二、第三支部已于2019年10月中旬补齐2018年组织生活会详细内容。
9.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一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增强“四个意识”。二是丰富主题党日学习方式方法,转变传统单一学习方式,开展讲授式、体验式、帮带式、自学式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规定保障学习次数,增强学习深度。今年以来,中心组已安排学习31次。二是设置专门学习记录本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强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增加政治学习所占比重,每月集中夜学不少于2次,每月定题自学不少于2次。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区行政审批局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岗位目标责任制。二是每年至少开展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至少通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按要求指导、督促、检查党工委下属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至少召开1至2次会议部署研究党建,每季度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为基层上党课1次以上。二是将四楼会议室403、404作为党建园地,已于2019年10月上旬整改完成。三是结合各窗口各支部实际,研究落实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四是加强对下属各党支部指导与督查,在第四支部改选支委会过程中多次对接联系,确保程序到位。
13.关于“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责成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加强学习,熟悉流程,规范程序。二是施某某《入党志愿书》与《党支部工作记录簿》记录时间与实到党员人数不符已按实际情况予以纠正。三是第一支部朱某某同志的预备期与党龄计算有误问题,党工委以函的形式,告知并纠正归档。四是今后强化对下属支部开展党员程序、流程的指导,杜绝出现重要节点有偏差。
14.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经与组织部和该同志沟通联系,行政审批局党工委决定在2020年3月前完成该同志的组织关系迁移,并保留谈话等过程资料。二是开展党员专项整治活动,对党工委下属各支部党员管理情况全面摸排和梳理,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检查和督促。
1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工委下属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党费收缴专本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党费一月一缴一登记制度并规范记录,此项工作已于2016年11月开始执行。三是根据党费缴纳规定,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10月补缴党费至目前所在党支部。
16.关于“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关于2014、2017干部选拔职数审核与研究方案偏迟问题,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与组织部相关科室事前已进行口头沟通,并按“三重一大”规定,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针对考察内容单薄的问题,已按组织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根据程序节点依次开展,记录详实严谨,对涉及对象严格实施回避制度。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集体充分发表意见并如实记录,确保程序严密。
17.关于“干部选任资料制作归档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经与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建议对原缺漏资料不补全,以保持选拔的真实性。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干部选任资料进行有序归档。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复核对干部选任资料归档,每年度对当年选拔干部资料进行“回头看”。
18.关于“编外人员招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2018年1月区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后,我局全权委托人社局组织开展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9.关于“对突发性应急准备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大厅突发性情况应急机制,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联合会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大厅良好环境。二是设立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综合窗口,增加10余名工作人员,综合受理窗口从原先的8组扩大到12组。三是设立国土、税务联合咨询预审受理台。
20.关于“业务组织和办事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提升窗口人员业务素质,督促各部门各窗口不定期开展本领域业务培训。2019年以来相关业务窗口和科室已组织了5次业务培训会。二是积极开展业务督查,对办件量、办件质量、办件时间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提醒督促。
21.关于“窗口形象需改进”问题的整改。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抓“中心”规章制度执行,对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跟踪检查,查漏补缺。二是严格落实“中心”制度,切实做好日巡查、周检查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各方面的日常检查。三是将检查考核结果与个人评比、窗口评优、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三挂钩”。四是针对工伤认定人社窗口有司法黄牛现象,放置警惕公告,加强监管力度,必要时我们将联合人力社保局采取法律强制手段。
22.关于“违规收取目录以外保证金”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二是根据审计要求,我局已清退全部入驻“中心”中介机构保证金。
23.关于“个别中介未及时纳入设窗中介考核”问题的整改。一是中介管理服务中心已从2018年1月份起依照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将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纳入中介机构每月考核。二是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泥浆处置,不属于“投资项目审批涉审中介”范畴,所以只对该公司进行日常考核,不涉及业务考核。三是自2018年1月份起,对该类情况全面自查,举一反三,目前已无此类情况发生。
24.关于“对中介机构服务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巡察反馈的两个问题核实。情况如下:问题一,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筑泥浆固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8日完成环评报告编制,第一次提交要求批复环评报告申请时我局未通过。2017年4月21日,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认可通过。问题二,经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事情发生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方某某已做出检讨,并通过电话向服务对象道歉;同时,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已得到对方谅解;目前该企业已从中介窗口撤除。二是对中介开展的业务从线上系统监管和线下电话回访两方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每年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