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突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集中精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以确定性的工作主动应对不确定的形势,以超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推动柯桥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继续紧绷疫情防控安全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疫情管控工作机制,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强化精准管控,切实做到返工返岗人员底子清、动态变化清、下发名单比对清,管好疫情重点区域来柯人员和感染对象密切接触人员,坚决防输入、防扩散,清存量、控增量,确保全区疫情防控不松劲,推动复工复产不停步。
2. 保障应急物资供给。全力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水电气煤油等能源安全供应,着力协调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运输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对企业支持政府做好防疫工作而到境外采购相关防疫物资的,给予其缴纳的进口关税款同额奖励。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与上级财政贴息不重复享受)。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防疫重要应急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用于扩大生产的,予以新购设备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3. 支持企业有序复工。按照“三两一落实”要求,以企业复工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抓好“三必须一重要”企业生产,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确保应急物资和“菜篮子”产品足量供给、价格稳定。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员工返岗、生产资料运输、防疫物资供应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春节假期开始至2月17日24时前,经批准复工的重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配套企业,对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等报酬超日常报酬部分予以补贴;对集中隔离观察点项目施工和配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4. 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积极协调帮助企业保障好生产所需的口罩等防护物品,提前谋划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要素资源。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停工高压企业容量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办电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落实电力需求侧响应电价补贴措施。从2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不含天然气发电企业)用天然气到户价格按现行价格下调10%,企业用水到户价格下调10%。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生产经营用天然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柯桥供电分局、柯桥水务集团、轻纺城燃气、昆仑燃气)
5. 加大就业招聘力度。推动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鼓励市场主体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对为企业复工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 减轻轻纺市场经营户负担。对承租中国轻纺城市场区内(含钱清原料市场)国有(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经营户,以减免物业管理费或适当延长租期等形式予以支持,具体优惠细则由各专业市场主管部门研究落实;倡议对市场中承租其他性质经营用房的经营户也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中轻融资担保公司拓展担保业务,加大对轻纺城市场经营户的担保增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轻纺城建管委、钱清街道)
7.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分类分批组织实施141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开复工。抓紧启动新一轮投资项目竞赛活动,加快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市县长项目工程”等,加快谋划推出一批涉及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确保有效投资稳步增长。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3.0平台功能,加快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对2020年6月底前可开工的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项目,积极争取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四、全力推动企业降本减负
8. 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防控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免缴当月定额税款。(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9. 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和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社保费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分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