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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公墓祭扫工作的通知
柯区民〔2020〕21号
根据柯桥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绍柯防控〔2020〕18号)精神,我区暂停所有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市民有关祭扫活动(除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外),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做好宣传通知工作
各镇(街道)要以镇(街道)级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书面公告等多种形式,将今年清明节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工作要求告知广大市民。加强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倡导网络祭扫、居家祭祀。
二、做好新墓预约祭扫工作
1.预约安排:对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市民可向殡葬服务单位进行预约,实行先预约后祭扫。各公墓单位要根据服务场所承载量,按照分时分段错峰预约祭扫的原则,限制每日每户祭扫人数,并及时向预约成功的祭扫人员提供祭扫具体时间段,对于不符合祭扫要求或者因各种原因预约失败的群众做好妥善的劝返工作。
2.入口管理:各公墓单位要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绿码通行等措施,原则上每个公墓只设置1个入口,组织人员实施把守,并禁止随带迷信物品和明火祭祀。对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要求人员不得进入室内祭扫,需在指定的室外场所进行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