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科室、局属水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19〕7号)、《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水安办〔2020〕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近期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小水电站改造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泵站、水闸、河道堤防、山塘、农村供水站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超限制水位运行、未制定控制运用计划等。
3.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等。
4.水文监测。重点整治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齐;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缺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