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柯桥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完善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真正成为柯桥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谱写好新时代法治柯桥建设的新篇章。
二、主体范围
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根据2016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三、重点内容
紧密结合区委关于法治柯桥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地区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等。区委依法治区办立足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清单》,为第一责任人履职和述职述法提供指导。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能开展述法。
四、方式方法
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书面述职报告中应专门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同时在本单位年终考核大会上进行报告。在考核大会述职述法后,应当结合年终述职测评,并可通过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每年将选择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若干名,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回应和答复。
五、成果运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反馈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