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档案馆
关于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和接收标准的若干规定
各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现就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和接收标准的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文件进馆范围>的通知》建办发[2015]19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工程文件进馆范围>的通知》建办发[2015]32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桥梁工程文件进馆范围>的通知》建办发[2015]3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下管线工程文件进馆范围>的通知》建办法[2015]323号,参照绍兴市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我馆制定了《绍兴市柯桥区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绍兴市柯桥区道路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绍兴市柯桥区桥梁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绍兴市柯桥区地下管线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归档范围,请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执行。
二、工程档案接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