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行为,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物资采购绩效。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绍柯区农办〔2018〕123号)文件,现制定《夏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请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柯桥区夏履镇委员会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0年 5月25日
夏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采购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夏履镇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与或从事农村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大宗物资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生产建设需要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同一项目或二个月内采购同类物资金额合并计算)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建筑材料、绿化苗木及其他等。
第四条 参与农村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柯桥区农村产权交易网注册并登记加入采购供应商库,接受农村产权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所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交易方式及程序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大宗物资采购需求,达到规定额度的,须通过柯桥区农村产权交易网进行采购。未达到规定额度的采购需求,鼓励通过柯桥区农村产权交易网进行采购。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方式为竞价、招投标、协议等。
第八条 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采购内容进行审核。
第九条 审核通过后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网上公开采购信息,一般应开展网上竞价和招投标。
第十条 网上竞价和招投标按网站确定的竞价和招投标规则开展,参与交易的各方视为同意该规则。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报协议采购备案表(详见附件),经履行报批备案相关审批手续后可以询价方式,协议采购。
1.在柯桥区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上公开交易2次未成交的;
2.所采购的物资,在大宗物资交易系统中缺失的;
3.因抗洪抢险应急所需;
4.其他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的。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录柯桥区农村产权交易网大宗物资采购系统,按要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然后上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