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激励增产企业,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前期,我们开展了2020年7月-9月用电消费券审核工作。经区税务局核实提供纳税销售符合名单、柯桥供电分局核实提供符合发放条件企业等相关程序,现拟对7月-9月589家企业进行奖励,合计14304261.98元。现公示如下:
一、奖励对象:对纳税销售环比增长10%以上且当月电费环比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有独立电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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