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
为确保我镇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等法律规章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公职人员“十条禁令”换届纪律要求,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
二、要教育党员增强大局观念,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严肃党内纪律,对无故不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对多次书面或口头通知后仍无故不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可以不列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三、要依法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碍选举等行为,镇纪委、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重点查处十类贿选行为;候选人被确认为有贿选、舞弊行为的,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是党员的要对其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联络员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明纪律,严守秘密,对换届选举中把握不定的疑难问题,要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汇报,按统一口径答复,决不能擅自表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发现因工作不实、指导不力、业务不熟等造成选举程序上出现严重问题,导致闹事、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
中共柯桥区夏履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