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柯桥,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我区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镇(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和审查机制全覆盖;明年10月底前,实现全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审查机构和审查队伍。
镇(街道)确定司法所或相应内设机构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在合法性审查力量上,可以通过设立法制员、配强公职律师力量、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或相互补充方式解决。今年9月中旬前,全区各镇(街道)要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构、审查力量,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
各镇(街道)应当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涉法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基础较好或者有条件的镇(街道)也可将村(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今年9月中旬前,全区各镇(街道)要制定出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以明确审查范围。
(三)建立审查工作机制。
1.建立审查闭环管理制度。一是材料送审制度。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审查机构提供送审稿、起草说明等相关审查材料,并保障必要的审查时间。二是审查负责制度。审查机构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项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论负责。三是审查反馈制度。审查机构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的整改意见,要书面反馈给事项承办机构。承办机构要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承办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逐条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及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四是登记归档制度。对于每一件审查事项以及审查的相关情况,审查机构要做好登记归档。今年9月中旬前,各镇(街道)要建立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工作流程,确保程序规范。
2.建立相关的审查配套制度。一是会议列席制度。镇(街道)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安排审查机构负责人或专门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记录。二是重大事项专审制度。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性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审查,也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审查,以提高审查质量。三是落实备案制度。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委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政府备案。四是执法监督制度。司法所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评估和监督,每季度对审查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并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确保应审尽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加强协调推进,将相关要求纳入法治柯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监督重要内容,要设立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级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省市部门落实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全力做好审查机构、人员的落实,配强审查力量,制定审查范围清单,健全审查机制,用好审查结果,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审查工作必要的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等,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如期推进。
(二)加强人员培训。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审查人员的培养和培训,通过开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调研、举行个案研讨、赠送法律实务书籍等形式帮助审查人员更新法律知识储备、拓宽视野、提高业务能力水平。鼓励镇(街道)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储备审查力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统筹,坚持“一盘棋”的思想,对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机制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对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不力、未落实“应审尽审”要求、被上级行政机关纠错的、拒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委依法治区办要组织开展督察,并视情移送有关单位追究相应责任。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走过场现象。
各镇(街道)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附件:1.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落实情况表
2.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