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组织做好我区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方式
省级重点实验室严格按照《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条发〔2014〕175号)》和省通知相关要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和申报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省通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二、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