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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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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号)及区委办、区府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区委办〔2019〕123号)等文件精神,经深入对照检查,查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规范优化区府办工作流程为突破口,以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仍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基层负担偏重问题,进而推动政府系统为基层减负,充分保障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为“大兴实干之风、大抓工作落实”创造良好制度条件,为“领跑全市、竞跑全省”营造更优发展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切实改进文风

1.控制发文数量。区府办秘书科负责发文审核,并制定年度发文计划,明确当年度发文计划数。根据2020年发文数及上级“只减不增”要求,明确2021年发文数为:绍柯政发文种不超过20只,绍柯政办发文种不超过55只。拟发绍柯政发、绍柯政办发、绍柯政办综(以下简称三类文种)的文件,须履行发文审核程序(详见附件1),根据发文依据、规范性审查等内容,对是否以三类文种发文进行审核。拟发文件属于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以三类文种制发:

(1)不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相关精神、工作要求和主要政策的;

(2)未经发文审核程序审核同意的;

(3)未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或虽征求意见但未协调一致的;

(4)上级文件已可执行、可操作,且不要求各地另行发文,实际情况也没有必要再发文的;

(5)属于一个或几个部门具体职责事项,不属于全区性工作或全区中心、重点工作的;

(6)同类文件已印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相关工作内容要求没有重大变化的;

(7)本文种发文数已超过年度限额的。

2.提升发文质量。区府办各业务科室兜底负责,秘书科审核把关,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制发文件,切实提升发文质量。

(1)规避文种错误。政策性文件制发前须由区司法局前置预审,判断是否为规范性文件,防止自行判断误用其他文种。

(2)压缩文件篇幅。文件经标准化排版后正文篇幅仍超过10页的,要对非核心内容进行压缩,力求文字凝练、表述到位。

(3)优化文件结构。对阐述指导思想、形势背景、重要意义等非中心内容篇幅超过五分之一的,要压缩、删减非核心内容,突显主要工作任务。

(4)明确文件界限。政策性文件界定过宽、过于笼统的,要明确文件应用范围、资格条件、兑现方式、有效期限等边界,如有必要,须落实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细则。

(5)增强文件操作性。对简单套发上级、照搬照抄严重的文件,要结合柯桥区情和实际工作修改完善,提出明确的目标、切实可行的方案、具有操作性的举措。

(二)扎实改进会风

1.精简会议数量。区府办各业务科室对需要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参加或参会人数40人以上的会议,填制会议报备单(详见附件2),至少提前2天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向秘书科报备(上级视频会议至少提前1天报备)。区府办秘书科同步收集党委、人大、政协等其他口子全区性会议信息,综合各业务科室报备情况,及时共享全区会议信息。利用信息加强统筹,以合并召开、接续召开、结合部署等方式,合理安排会议,切实精简会议。主要方式如下:

(1)区政府各条线统筹压缩会议数量,尽量多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一并套开;推广“掌上办公”,利用“浙政钉”传达会议精神,下达工作任务,代替工作会议。

(2)对于相似主题、相近参会人员的会议,由区政府各条线之间协商、区府办秘书科统筹后,合并召开,接续召开;区政府各条线的常规性、简易性工作,可结合其他条线会议强调部署。

(3)常规工作在上级视频会议后接续部署,不再另行安排会议;如须研究后再部署或须系统部署的,上级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安排镇(街道、开发区)参加。

(4)推动政府口会议与党委、人大、政协等口子会议合并召开、接续召开。

(5)增加区级视频会议比例,使基层“少跑腿”“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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