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本局及直属单位各科、室、站:
创建文明行业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行业作风,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事业发展,促进行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文明行业是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队伍素质好、行业风气正、服务质量优、事业发展快、两个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先进行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和改进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根据省、市环保局和县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建设“生态县”的目标,以“三优一满意”(即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人民满意机关)为主要内容,为促进我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以优美环境促进生态县建设,以优质服务促进投资环境改善,以优良作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为全市和全省环保系统争取“十五”期间建成市级和省级文明行业作贡献。
三、创建内容
(一)创造优美环境
1、按照浙江省和衢州市“十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和我县的“生态立县”战略,推动我县“生态县”建设。到2005年,达到以下目标:继续抓好流域、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深化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1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0%;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率100%;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城市生活污染水排放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标准,确保城市噪声达标;以生态城市化为目标,推动优美城镇建设;加快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达到生态县要求。
2、关注环保热点问题,努力为民办实事。加大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率达100%;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3、弘扬绿色理念,创建绿色机关。全局系统要做到节能、节水、节纸,绿色、清静、文明。按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绿色机关建设,争取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开展优质服务
1、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努力营造全局的学习和调研氛围。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法律法规、环保知识、方针政策,开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规学习和执法培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环保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规律,创造新经验,努力提高我市环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2、文明服务,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要规范服务项目,实行“五公开”办事制度(即办理事项、职能类别、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坚持14项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五星”级服务窗口,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三)树立优良作风
1、严格执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一至两次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掠夺资源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罚、严处”。建立执法监督和执法考评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高效,避免权力滥用、随意执法现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环境监察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违纪行为的投拆率在3%以下,保持环保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坚持政务公开,促进环保工作高效廉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让社会各界和更多的群众了解环保政务公开内容;运用现代手段公开政务,审批项目、采集数据,监督执法,做到内部工作程序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办事手段现代化。
3、开展行风评议,深化行风建设,促进行风进一步好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好的坚持,差的整改,规范完善各项制度。行风评议的重点是:行政执法的监督是否有力、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查实调处;排污费的征、管、用是否合法,“收支两条线”执行是否严格;工作人员作风是否正派,是否存在吃、拿、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在环评和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引入市场机制;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的审批是否严格;内部人事、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行风建设监督机制健全,坚决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群众对创建主体总体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环保局和县文明委要求,我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从2002年至2004年,为期三年。在2002年大发动的基础上2003年创建工作上台阶,2004年出成果。我局按照这一目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力争提前实现上级环保部门提出的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局成立“开化县环保局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以加强对我局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切实制定和完善本局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有环保特色的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三)规范创建工作。我局要把创建文明行业纳入工作计划,要建立严格科学的规章制度和目标明确、便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创建工作规范,在当地文明办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四)全面开展工作。
根据创建目标、文明行业标准和目标责任书,扎实工作,分步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和环保工作双赢。具体目标是:
1、执法上台阶。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2、服务上台阶。结合经济和环保工作实际,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使机关成为人民满意的机关,公务员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执法者成为人民满意的执法者。
3、管理上台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行为,用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用制度来形成各种工作机制和制约机制。
4、队伍建设上台阶。抓好人的教育,发挥人的作用,提高人的认识与觉悟,努力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会做群众工作”的环保队伍。
5、环保工作上台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经济条件下环保工作规律、特点和要求,充分认识环境形势的严峻性、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环境质量的不稳定性、环保基础工作的薄弱性、环保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的欠缺性,以更多的创新,更实的作风,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
开化县环保局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2003年2月27日
主题词:环保 文明行业 活动 实施意见
抄报: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抄送: 县委办、县府办、县文明办,周伟斌县长助理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3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圣王乐
副组长:俞建芳 汪莉萍
成 员:陈宗良 陈 剑 方 力 陈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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