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政办发〔2003〕151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将林山乡琅川村划为火化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
鉴于林山乡琅川村已具备火化的条件,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将琅川村划为火化区。
希望林山乡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规划建造村级生态墓地,确保村内的遗体火化率和安葬率达到100%。
二ОО三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民政 殡葬 火化区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