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马政(2003)26号
关于成立马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司法厅、浙司(2003)1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马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陆贤相
副主任:余凤岐
委 员:汪承兴、邵元花、余文正、姜文开
何立冬、汪培仁、刘顺才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余凤岐同志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司法所。
马金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抄: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