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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3〕51号
关于建立局班子联系“五个重点”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开展“调查研究年”和“转变作风年”活动,确保2003年度各项水利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县委办[2003]14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局班子联系“五个重点”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内容
局班子联系“五个重点”制度主要内容是指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项水利重点工作、一个水利重点项目、一家水利重点企业、一片水利联系乡镇、一个水利重点调研课题。
二、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水利领导班子联系“五个重点”工作制度,是新时期水利工作在制度创新中的一种良好体现,是加快水利现代化,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有效途径。要通过“五个重点”制度的实施,使水利工作既能抓住重点、有的放失,又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达到促进工作,狠抓落实之目的。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联系的工作内容,切实担负起跟踪、联系、协调的职责,原则上联系重点水利工作的每月召集基层站所听取汇报、进行检查不少于1次;联系重点水利建设项目项的每月下到工地指导督促工程建设不少于4次;联系业务招商引资的每月要对项目组织情况、落实情况、实施困难等进行磋商,研究对策,强化协调;联系乡镇面上水利工作的每月深入基层乡村不少于2次,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不少于1件。
3、服务大局,分工合作。局各班子成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顾全大局,牢固树立水利工作“一盘棋”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五个重点”制度的实施,确保今年水利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OO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利 工作制度 “五个重点”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机关工委,王建国副书记、
程育全副县长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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