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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4〕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站(室):
《开化县水利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物 行政许可法 方案 通知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开化县水利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浙江省水利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水法〔2004〕3号)和《开化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开政办发〔2004〕33号)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一)将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纳入水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适当时期邀请专家,组织举办实施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授课,理论与实践结合,进一步把握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和实施行政许可中的难点问题。
二、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对涉及水利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行政许可内容(包括许可事项、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下同)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在6月底前完成。
(二)对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认可内容,如果与现行水行政许可内容有矛盾的,提出清理意见和理由。
三、继续抓好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举办行政许可法和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县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做好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对审改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一制定(修改)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的办事指南上予以公布。
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实施行政许可的新体制、新机制
(一)按照公平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公众对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总结近几年水电建设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大力推进水电资源开发等特别许可事项实行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
(三)改革现行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运作方式和审批(审查)环节,做到统一受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集体决定,统一送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
(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班子和工作经费,明确各部门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制度,包括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审查、告知和听取意见、延长期限批准制度,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制度,招标、拍卖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布、归档制度,行政许可年度统计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加强水利基础性工作,重点抓好各类规划的编制、修订,做到既有前瞻性、预见性,又有操作性、确定性;开展河道砂石、水域等资源的普查工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提供科学依据。
(四)开展现有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