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04年度乡镇林业站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充分调动积极性,局研究决定,建立乡镇林业站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希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抓好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2004年度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综合 林业站 考核 通知
抄送:局机关各科室 |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4年4月13日印发 |
2004年度乡镇林业工作站考核办法
一、2004年度林业工作总体要求
以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十三届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一个目标、建设两大体系、深化三项改革、打造四个基地、建设五个重点工程”的总体工作部署,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资源保护和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以科技进步和扩大规模推动产业发展,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面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建设。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林业站。
三、考核办法
乡镇林业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工作指标80分,局中层干部测评10分、局班子成员测评10分。
工作指标分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林业投资回收、综合工作等4个方面。各种工作任务完成得满分,完不成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不加分。
(一)造林绿化30分
1、完成生态公益林造林、补植任务,7分。
2、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公益林封山育林、封山护林,5分。
3、完成原料林造林任务,5分。
4、完成名茶发展任务,3分,
5、各项林业生产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4分。
6、当年基地抚育率达到100%,3分。
7、近期基地抚育率达到90%,3分。
(二)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28分
1、木材采伐量控制在限额内的,7分。
2、严格执行有关林政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定,木材采伐、运输、加工等各项基础工作符合规范要求,5分。
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内,5分。
4、征占用林地审核达到要求,4分。
5、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持证经营率达到100%,4分
6、完成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四率”指标,3分
(三)林业投资回收12 分
1、林业投资当年任务回收率达到100%,得8分。
2、历年拖欠部份回收51%以上,得4分。
(四)综合工作10分
1、向省、市、县林业信息投稿10篇以上,2分,在县以上林业信息和党务、政务信息上宣传林业工作录用5篇以上5分。
2、认真组织落实县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活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活动情况、工作进度、生产进度,3分。
(五)附加分
1、国家局、省局、市局绿化造林质量抽查中评定为优秀的,加5分。
2、林业工作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加5分。
3、特色工作在全省、全市推广的,加5分。
4、受到县级、局级通报表彰的加3分,批评的减3分。
四、考核程序
年终由各站写出自查报告,局办公室组织检查和测评,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奖惩办法
1、奖级按得分高低确定,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若干个。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不得奖,得分排在全县最后两名的不得奖。
2、一至三等奖分别奖励给林业站3000元、2000元、1500元。造林质量竞赛和百亩毛竹示范奖项另设。奖金分配由站长决定,其中:站长享受总数的30%,副职按正职70%计算。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
1、绿化造林任务完成率90%以下的;
2、林业站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
3、本乡镇发生重大破坏森林案件的;
4、本乡镇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
二ΟΟ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