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确保我县松林资源的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森防站的要求,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和加工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1、加强松材调运管理。本县范围内所有以松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木材经销单位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材及其产品。从非疫区调入的,严格凭《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调运及转存。各木检站要加强对松科植物(苗木)及其产品(原木、板材、包装箱、电缆盘)的检疫检查,严防疫木过境,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必须依法扣留、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就近进行除害处理。
2、强化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凡从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自到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请县森检森防站(联系电话:6013349、6011348)进行复检。需二次起运的,凭《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及县森检森防站的复检单办理木材转存手续。
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清理枯死木。建立县、乡两级监测网络,采取春秋两次定期调查与常年监测相结合、踏查与详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开展疫情监测调查,发现枯死松树,按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规定,取样分离镜检,及时查明松树枯死原因。监测调查重点是近几年新建高压线、通信电缆、新建电视及移动电话发射塔电缆(线)和设备包装物弃放地松林枯死小班。在每年的3月底前,必须组织力量将枯死松树(包括火灾致死的)全部清理下山。
4、森检森防站要加强对流入我县的松材及其制品进行检疫检查,尤其对电信、广电、电力部门的电缆盘,摩托车经销单位的包装箱等松材制品实施全面监测,严防带病疫木流入我县。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将松材线虫病拒之境外。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检疫 通知
抄送:省、市森防站,县供电局,县广电局,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及有关相关单位。 |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