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下发2003年度茶叶、小水果、毛竹基地
补助经费及发展茶叶、绿化苗木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
为充分调动林农绿化造林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加快我县林业发展,根据县政府制定的有关林业扶持政策,现将2003年度茶叶、水果、毛竹基地补助经费及发展茶叶、绿化苗木工作经费下拨给你们,请按要求发放到位。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补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开政发[2002]70号文《关于调整林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要求,茶叶基地连片50亩以上的每块补助10000元,水水果、毛竹按项目计划。完成年度名茶发展、绿化大苗发展任务的乡镇每个乡镇奖励工作5000元。
2、各项补助经费由乡镇财政所开具收据,到县林业局办理拨款手续。
3、各乡镇财政所、林业站要按县林业局提供的明细清单,及时将经费发放到造林单位、造林户,严禁挤占挪用。
附:2003年度茶叶、小水果、毛竹基地补助经费及工作经费表
二○○四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计划财务 经费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4年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