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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过境材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发区林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过境木材的验收管理,更好地为经济主体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根据《开化县木材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局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1日起,经营加工单位的过境木材由乡镇林业站组织人员验收,局资源林政科负责过境计划的转存和监督管理。现就过境木材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木材过境验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从外省外县调入的过境木材,在木材进库后加工前必须经当地乡镇林业站实地检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木材运输证、检疫证;超方部分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票;
2、交界处县级出关木材检查站和我县进关木材检查站(包括护林站)的检查查讫章;
3、 运输证的收货单位必须是我县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4、实地检尺围量,其数量、规格、树种等项目与运输证相符,并打上过境材验收钢印。
二、计划转存。过境木材经当地乡镇林业站验收打印后,经营加工单位凭乡镇林业站开出的过境材验收证明单、运输证(二周内签证有效)、检疫证,每周二到局资源林政科办理过境木材转存计划手续。
三、超方处理。过境超方木材由进关木材检查站处理;设在检查站外的加工经营单位或从其他未设检查站道路进入本县的超方木材,由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过境材钢印。过境材验收统一使用三角形钢印,字母 “D”。请各乡镇林业站于3月底前到局资源林政科领取过境材验收钢印和过境材验收码单。本县木材验收号印暂时仍按原乡镇区域范围使用,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过境材验收钢印各乡镇代码如下:
城关镇:1 金村乡:2 林山乡:3 音坑乡:4
中村乡:5 杨林镇:6 桐村镇:7 华埠镇:8
池淮镇:9 长虹乡:10 张湾乡:11 苏庄镇:12
大溪边乡:13 村头镇:14 马金镇:15 何田乡:16
塘坞乡:17 齐溪镇:18 经济开发区:19
五、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对过境木材的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验收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不得不负责乱验收、乱打印;不准弄虚作假、编报材料骗取过境材计划;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查处。过境木材验收不得少于二人,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凭证验收,实地每木检尺、抄码、打印。过境材验收码单要如实填写,验收人员必须签名,乡镇林业站盖章。过境材钢印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钢印如遗失,有关林业站要及时上报局资源林政科,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关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按200元/只的标准进行赔偿。
附件:乡镇过境材验收人员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木材验收 通知
抄送: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乡镇过境材验收人员名单
乡 镇 | 姓 名 |
城关镇 | 汪 平、孙金龙、蒋水清 |
金村乡 | 徐财兴、汪家军 |
林山乡 | 徐声法、周宏伟 |
音坑乡 | 毛 斌、徐永球 |
中村乡 | 刘 锋、余永泉 |
华埠镇 | 余日新、程红田 |
杨林镇 | 程盛红、颜华居 |
桐村镇 | 赖跃军、汪继杰、陈正西 |
池淮镇 | 王春富、吴跃进 |
长虹乡 | 汪全新、戴根华 |
张湾乡 | 王国忠、姜龙天 龙 |
苏庄镇 | 姜双泉、汪小彬 |
村头镇 | 余立坤、诸葛建军 |
大溪边乡 | 汪军龙、张桢华 |
马金镇 | 余新农、余生平 |
何田乡 | 汪殿国、汪国成 |
塘坞乡 | 张德有、朱传旺 |
齐溪镇 | 汪永奇、王建华 |
经济开发区 | 赵良海、宋小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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