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林政[2006]14号
关于开展全乡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6]16号)及县农业局开农[2006]15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全乡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准确掌握我县农机化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现将我乡农机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业机械普查是农机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村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对我乡普查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以宋国军为组长,占正俊为副组长的全乡农业机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其它各项具体工作。
三、落实目标任务,做好普查工作。全乡的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宣传发动阶段,完成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发放普查表格等。第二阶段:普查登记实施阶段(2006年3月25日至5月7日),普查员进村入户登记,并完成村级汇总。第三阶段:迎接检查阶段(2006年5月8日至5月24日),对各村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查,并统计汇总。
由于本次普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牵涉面广,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村要组织好人员参与农机普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普查小组对本区域农机具要逐户核对登记、汇总、建立好台帐等一系列工作,确保调查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四、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普查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实做细普查登记工作。村村普查员必须进村入户逐机进行核实登记,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机。村普查员完成村农机普查登记表后,须有村委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林山乡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