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
开化县物价局
开化县财政局 文件
开教发〔2006〕3号
转发衢州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衢州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进一步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治理乱收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更好监督。现将衢州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认真组织学习衢市教监(2005)268号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对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领导,增强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收费管理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2、各校收费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并进行公示。收费公示栏统一按样式表要求,分年级采用纸质公示,在校园醒目处予以张贴,并将公示原件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同时采用公示墙或公示牌公示。
3、公示栏中“经核准的自愿项目”即代办费,必须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应如实将各项收费的项目、标准逐项分别填列。
4、学生、家长有权拒缴与校公示栏内收费项目及标准或政策规定不符的费用,同时予以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开化县教育局6013889 县物价局12358 县财政局6014300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