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委会、企业: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保春节期间全镇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将春节期间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消防防范措施。
三、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土地平整及“康庄”工程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要及时上报,并设立警示牌,设置路障,防止闲人进入。
四、要对房屋、设备、仓库进行全面的安全、消防检查,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要加强防范措施,放假的企业要切断电源,销好仓库,对重要的物资要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保管防止财产被窃流失。
五、春节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六、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并把值勤班人员名单于本月23日前报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镇政府。
联系电话:镇政府6013869,企办6014912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春节 安全 通知
抄报:县委办、县府办、张伟刚副县长。
抄送:县安委会、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06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