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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经济开发区林业办公室,县林场:
林木采伐管理是林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资源消耗的一项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经局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采伐基础材料和2006年采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采伐基础材料的管理。采伐基础资料是林木采伐执行过程的原始记录,采伐原始资料必须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完整齐全。各乡镇站要落实专人整理、保存相关的原始凭证文字材料,做到分类整理归档。分类上按计划审批、采伐实施、运输方面等分别装订成册。每个采伐小班从申请报告、采伐证到验收台帐的相关性资料必须有连续性,数据必须正确。
二、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各乡镇林业站必须依照《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开化县木竹采伐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各项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采伐公示和告知制度,切实加强伐区检查验收,严禁超期采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蓄积50立方米以上的采伐必须进行伐中现场监督检查,采伐检查要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如实填写《伐中检查表》。采伐结束后,验收人员要及时进行采伐验收,先检查伐区再验收木材,根据伐区检查情况和木材验收数,评定该小班采伐是否与采伐许可证内容相符,签署检查验收意见,根据采伐验收情况,及时进行伐后公示。要并将签有验收意见的《林木采伐验收表》、《木材验收码单》与《伐中检查表》一同存档备查。
三、认真开展林木采伐管理的自查工作。各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乡镇的林木采伐管理执行情况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自查包括计划分配文件依据、采伐设计材料、采伐许可证、伐中检查表、林木采伐验收表、采伐验收码单、台帐、总结等,上述材料必须完整,并进行归类整理、建档。
四、开展采伐检查。局将组织资源林政科和设计室,从5月中旬开始对各乡镇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乡镇林业站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分2006年采伐管理情况和2005年采伐基础材料管理工作。2006年采伐管理情况主要是抽查蓄积50立方米以上采伐小班伐区检查执行情况,并到实地检查乡镇林业站在采伐公示、告知书、伐中检查和采伐验收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查伐区林木采伐情况;2005年采伐基础材料以面上检查为主,检查2005年度采伐材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和正确性,按年度采伐小班数5%的比例抽查,查看采伐小班从采伐审批到台帐的执行情况及原始材料。
附件:1、2005年度采伐基础材料管理评定标准
2、2006年林木采伐检查情况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林木采伐 检查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
2005年度采伐基础材料管理评定标准
单位: 2006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分 数 | 评分标准 | 检查评语 | 得 分 |
一、基础材料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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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依据 | 6 | 无采伐计划依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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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伐文件 | 6 | 无乡镇采伐分配文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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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批材料 | 6 | 申批材料齐全得满分,不齐全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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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伐证 | 6 | 采伐证齐全得满分,不齐全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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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伐区检查 | 6 | 检查有检查表得满分,无检查表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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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码单 | 6 | 齐全、正确得满分,不齐全、不正确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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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台帐 | 6 | 完整、正确得满分,与码单不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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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划台帐 | 6 | 正确、规范得满分,不正确、不规范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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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采伐总结 | 6 | 无采伐总结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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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装订成册 | 6 | 整理装订成册得满分,未装订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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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伐小班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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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伐公示 | 7 | 伐前未公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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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伐告知 | 5 | 领证前未告知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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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伐区检查 | 5 | 检查后有检查表得满分,无检查表扣3分,未检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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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伐区验收 | 5 | 验收后有验收表得满分,无验收表扣3分,未检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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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验收码单 | 5 | 正确、清楚得满分,与其它小班混合验收扣3分,无码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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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台帐 | 5 | 与码单相符得满分,不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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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伐材积 | 8 | 符合设计要求得满分,超5%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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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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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检查人: 2006年 月 日 |
2006年林木采伐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