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林业局
关于做好2006年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
项目建设的通知
林山乡、塘坞乡林业工作站:
根据省林业厅批复,我县2006年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建设面积6076亩,其中塘坞乡3420亩、林山乡2656亩(附一)。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根据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乡林业站要按附表所列的建设内容,逐块进行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护林组织。
有项目任务的村、乡林场要建立“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护林小组”,护林小组由村两委领导和专职护林员组成,村支书或村主任任组长。护林小组由乡政府下文公布,报县林业局备案。
有项目任务的村、乡林场要配备一名护林员进行常年巡护。护林员的人选、工资待遇由村委会确定。专职护林员由村委会或乡林场聘任,发给聘书。村委会、乡林场与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相应的职责。
三、制定护林制度。按照封山育林要求,以村、乡林场为单位制定《长江流域封山育林公约》,发放到每个村民手中,共同保护防护林。
四、签定管护合同。乡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管护合同,村委会与林权经营者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建设目标。
五、树立封山育林标志。在山脚或路口树立封山育林标志牌,标志牌要求用石碑或水泥牌做,标志牌内容见附2。
六、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挪用、截留和挤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护林员管护工资、标志牌建设等方面。
请林山、塘坞乡林业站加强督查,并将实施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局。局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经费。
附件1:开化县2006年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任务表
附件2:开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标志牌样式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绿化造林 封山育林 项目 通知
抄送:省林业厅,县财政局。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1
开化县2006年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任务表
乡名 | 村名 | 土名 | 公益林小班号 | 面积 | 地类 | 郁闭度 | 目的树种 | 权属 |
塘坞乡 | 东谷村 | 石金坞 | 2-6 | 373 | 有林地 | 0.3 | 阔、杉、松 | 集体 |
| 正大村 | 大岭两边 | 2-9、13-15 | 973 | 有林地 | 0.4 | 阔、杉、松 | 集体 |
| 洪村村 | 新岭外 | 1-8 | 806 | 疏林地 | 0.2 | 杉、阔 | 集体 |
| 矿山村 | 荒田外 | 6-13 | 416 | 有林地 | 0.4 | 阔、杉、松 | 集体 |
| 矿山村 | 王龙岭 | 18-19 | 260 | 有林地 | 0.4 | 阔叶林 | 集体 |
| 乡林场 | 大溪龙 | 6-10 | 592 | 有林地 | 0.4 | 杉、松、阔 | 集体 |
林山乡 | 东坞村 | 前山 | 33-37 | 671 | 有林地 | 0.3 | 阔、杉、柏 | 集体 |
| 下村村 | 小盛坑 | 1-4 | 373 | 有林地 | 0.3 | 阔、杉、松 | 集体 |
| 姜坞村 | 白木坞 | 15-19 | 514 | 有林地 | 0.4 | 杉、阔 | 集体 |
| 夏川村 | 大坪 | 4-7 | 316 | 有林地 | 0.3 | 阔、柏 | 集体 |
| 菖蒲村 | 川坑 | 10-17 | 782 | 有林地 | 0.3 | 阔、松 | 集体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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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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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开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项目标志牌样式
开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牌 土名: 面积: 亩 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主要措施:严禁采伐、砍柴、放牧、割草,禁止野外用火。 XX乡人民政府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