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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6] 52 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首批“开化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北小、华小: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省课改办[2004]7号《关于建立和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的意见》精神,决定开展首批“开化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小学必须是完小,并且要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学校领导重视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教研氛围浓厚。
2、校(园)长及领导班子专业能力强,立足于校本教研培养骨干教师,且成效明显,近二年校本教研活动扎实而富有成果。
3、学校要有自己的办学特色,能对本县的校本教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具体考评细则见《考评表》(附件一)。
三、评选程序
1、各校根据基本条件及考评表有关项目开展自评,并根据考评表的要求逐项准备有关档案、文字材料、会议记录、校本教研活动记录及其它相关资料,做好自评工作。
2、申报学校填写好《考评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两份);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申报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
3、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学校的有关材料进行初评,评出若干所学校进入复评。
4、11月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复评学校进行检查评比。
四、其它
首批“开化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将由县教育局授牌并给与适当奖励。
具体事宜可与开化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联系电话:6014258
附件一:《开化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考评表》(见PDF文件)
附件二:《开化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申报表》(见PDF文件)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