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6〕176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开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的意见》(浙政发[2001]4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县人民政府领导。
(一)职能调整
县供销社受委托承担协调茧丝绸工作和指导盐业行政管理及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开展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有关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承担茧丝绸行业管理,承担食盐等重要生活资料供应,适时调控市场。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5、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6、 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7、 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社内设3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主要工作动态,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社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查;负责文电处理、档案管理、行政后勤工作,协调内部各科室关系;负责机关和下属企业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党务、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2、财务科
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监督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对下属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专业管理;负责会计核算、报表汇编、财务分析;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综合业务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食盐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开拓农村市场;指导全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兴办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工作;负责社有资产营运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外经贸、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质量、价格、标准、合同、计量和企业登记等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供销社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其他事项
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县供销社“转体”前行政编制人员中,干部身份的进行公务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