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6〕177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开政办发〔2004〕99号文件规定,设置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县工业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工程规划,并负责报批。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中、短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负责区域内国家和省重点技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申报工作。
4、做好区域内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租赁等组织工作。
5、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制订招商计划,建立招商信息网络;按有关规定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招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涉外活动。
6、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综合服务管理,制订便利、快捷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拟订和申报工作。
7、负责区域内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区域内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人武、民政、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8、行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能。
9、完成县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凡涉及授权或委托职能的事项和今后涉及政府部门取消审批事项均以有关文件为准。
(二)派驻机构
在浙江开化工业园区设立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工业园区办事处,城关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辖青联村、张家村、罗坞口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新下村、新建村、皂角村等九个行政村。办事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与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城关派出所在工业园区设立警务室。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设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资管理科)、招商科、企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规划建设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农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
(四)人员编制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全额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与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叉兼职。
纪检监察、人武机构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
2、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工业园区办事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类,事业编制8名。
3、建立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工业园区办事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类,事业编制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