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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通 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业园区林业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开化县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法制 普法 规划 通知
抄送:市林业局,县委办,县府办,县法治办。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印发
开化县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根据省、市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化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建设“法治浙江”、“平安开化”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促进我县林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的工作目标: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治林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林农的法律意识,提高林农的法律素质,确保我县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林业职工和林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改革和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林业职工和林农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林业职工和林农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4、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开展林业职工道德教育活动,促进明德守法良好风尚的形成。
5、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和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开展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促进“平安开化”、“平安林区”建设。
6、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对象、要求与实施步骤
宣传教育对象与要求: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林农。重点对象是各级林业领导干部、森林公安干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林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对森林公安干警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统称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培养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执法人员都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并保证法制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同时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
3、认真组织对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的自学性,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维护法律权威。法制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定期参加普法考试。
4、加强对林农和农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山活动,通过向林农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村,宣传到农户。要特别重视对村“两委”干部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县、乡党校等阵地,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林业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能力。
5、着力提高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林业企业管理工作,向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增强其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经营管理秩序和林业法律法规。
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06—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建立县林业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行文),组织领导全县林业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的林业普法工作列入本单位的普法计划,由乡镇(工业园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并切实加强领导。局下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
2、健全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考评(考核)及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通过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奉公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局属各单位要选配1-2名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宣传能力的林业法制宣传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改、责任到人的原则,把责任与年终考评(考核)挂钩,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5、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安排必要的宣传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以保障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6、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单位的“五五”林业普法规划于今年12月底前,年度林业普法工作计划于当年1月20日前,年度林业普法工作总结于当年年底前报送县林业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