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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6〕9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有关规定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的若干规定》(县委办〔2006〕153号)文件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对学习制度作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学习主要内容:一是政治学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各种经济知识以及重要时事政治等。二是中心学习。学习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及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业务学习。学习水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理论以及相关的水利业务知识,开展业务工作交流,部署安排阶段性、行政性工作。四是素质学习。加强干部人文素养方面学习,提高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质,更好地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学习安排
每星期一晚上,由局统一组织或分科室组织集中学习。局机关集中学习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次学习资料的收集和学习组织工作;科室集中学习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安排,学习内容报局领导小组备案。
四、几点要求
1、建立学习机构。局建立学习会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同时设立学习监督小组,局纪委领导任组长,纪检组成员任督查组成员,对全局机关干部学习进行监督。
2、实行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组织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局和各科室要建立学习台账,每次学习必须签到,有特殊情况缺学的,事先必须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学习档案中注明原因。
3、规范干部学习笔记。局统一发放学习专用笔记本,每次集中学习都要就时间、地点、主题、内容等作一一详细记录;各学习对象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论文。
4、建立机关干部学习督查制度。局纪检组负责对全体干部的学习笔记、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学习效果,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学习教育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