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林政[2007]14号
关于加强完善林山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全体乡干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增强全体乡干部齐心协力抓好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杜绝计划外生育,确保全年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我乡目前的计划生育现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责任片片长、驻村干部等实行实绩考核。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责任片片长、副片长、全体驻村干部。
二、考核期限
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底,以后延续完善。
三、考核奖励基金构成
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月考核奖励基金,奖金数额按村大小分类确定,分四个类别:
I类村(人口在1000人以上)3个:下江、下湖、菖蒲;月考核奖280元。
II类村(人口在800---999人)8个:利平、举塘、占村、大举、舜山、江家、田后、东坞;月考核奖240元。
III类村(人口在500---799人)7个:俭口、花桥、石桥、西山、林源、下村、姜坞;月考核奖200元。
IV类村(人口在500人以下)8个:大源、上汪、塘丘、黄沙、外徐、琅川、梅岭、夏川;月考核奖160元。
奖金构成:按各类别奖金基数50%从本人当月工资中划入;50%由乡财政划拨。
四、考核主要指标
1、计划生育率96%以上;
2、当年四项手术落实率95%以上,其中当年计划外二、多孩结扎率达到100%;
3、“二、四”环孕检率100%;
4、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75%以上,责任片另行考核。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四项手术:期内四项手术任务必须完成70%以上方可得基础奖,否则不得奖。
1、当月完成本村流产、引产任务的,每例奖30元;结扎的每例奖50元。
2、当月全部完成放环任务的,每例奖20元;完成往年遗留的每例奖40元。完成任务70%以上,但未能全部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数每例奖10元;当月未完成期内放环任务的每例扣40元;往年遗留任务数从6月份开始考核,未能完成的每例倒扣20元。
(二)环孕检:一年分两次考核,上半年1—3月份为准备实施阶段,4月份开始考核,指标要求4月底环孕检率达80%;5月底达90%,6月底达100%;考核奖从4月份开始计算,完成指标任务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奖10元,未能达到指标的每差1个百分点倒扣10元。下半年7—8月份为准备实施阶段,9月份开始考核,指标要求9月底环孕检率达80%;10月底90%;11月底达100%;考核奖核算办法同上半年类同。
(三)上述几项对责任片长、副片长的考核为:片长按本片全体驻村干部的平均数计发;副片长按联系村和本片各50%平均数比例计发。
(四)计划外生育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杜绝计划外生育,若当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倒扣200元。责任片片长以片为单位考核,若本片计划生育率未达标的倒扣200元;副片长按所联系村和所在片各50%比例倒扣。
(五)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以责任片为单位组织征收,征收标准按乡计生办下发的通知书为准,工作要求各片征收率要达到75%以上,奖励办法按本片所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数额的30%奖励给责任片作为工作经费。
六、本考核办法由乡计生办和财办负责实施、解释。
2007年4月1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办法 通知
林山乡人民政府综合办 2007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