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2007年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年审的
通 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为切实加强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确保木材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维护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年县政府出台鼓励木竹精深加工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对2007年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四新”教育为主题,继续开展服务农村、服务项目、服务企业,做到“简捷、周到、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
2、年审范围:经上年度审核验证在册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包括2006年核准新办的经营加工单位。
3、年审方法:由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负责,凡在本乡镇范围内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名单附后),统一收回副本和木材流通台账,经乡镇政府审查写出书面审核意见,再由站长负责到局办理年审。
4、年审时间
4月23日 华埠、桐村、杨林
4月24日 城关、金村、林山、中村、音坑、工业园区
4月25日 池淮、长虹、张湾、苏庄
4月26日 何田、马金、齐溪、塘坞、村头、大溪边
5、年审地点:23日在华埠镇林业站,25日在池淮镇林业站,其他时间在局资源林政管理科201室。
请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到经营加工单位,准时参加年审,否则作自动放弃。未经年审的经营加工单位,将被注销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林政 年审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