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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林业局
关于开展森林旅游区质量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森林旅游区建设,提高森林旅游产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科学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省林业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森林旅游区质量评定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7月15日前报县林业局。
附件:1、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二○○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产业 森林旅游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