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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委[2007]17号
关于成立音坑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队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攻克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低生育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音坑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队长:毛双华
副队长:陈 忠、陆贤文
成员:江显英、余雪珍、郑祥凤、戴国荣、毛 斌、
邵金波、程迎前、应梨群、汪义根、王美生、
包卫红、徐礼全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2、协助各片做好重点难点对象(包括引流产及绝育手术)的落实工作。
3、宣教工作队集中出勤需书记、乡长同意,方可集中统一行动。
三、考核奖励:
1、乡计划生育宣教队以出勤进行考核,出勤按每天30元实工实记,每月兑现。
2、完成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奖励办法:
历史遗留对象,征收60—69%的,奖励30%;征收70—79%的,奖励35%;征收80%以上的,奖励40%。当年新出现的,征收60—69%,奖励5%;征收70—79%的,奖励10%;征收80%以上的,奖励25%。奖励基数按照罚款总额剔除上交县财政30%后计算。联系村干部组织完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享受同等政策,奖金由组织者分配。社会抚养费由法院执行征收的不在本考核之内。
3、宣教队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由乡财政承担。
四、本通知于下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音坑乡委员会
音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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