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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07]30号
林山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中国产品声誉和国家形象。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加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决定自2007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市、县等各级政府也先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本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完成,决定成立以乡长郑瑛为组长,分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乡长俞明龙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山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济贸易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俞明龙同志兼任。
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生产加工产品和经营商品整治组、药品及餐饮业整治组、新闻信息组,由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二、明确任务,分工负责
通过整治,全面完成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工作目标为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开化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所确定的八大任务二十五个工作目标。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整治组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开展调研提出加强本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舆情分析,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沟通协调。
2、统一协调和督查各整治组整治工作,统一负责收集整理本乡有关整治工作台帐的建立。
(二)农产品整治组
1、配合做好县农产品整治组和猪肉整治组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负责建立本乡范围有关农产品和猪肉整治工作台帐;
2、负责完成本乡范围内有关农产品和生猪养殖、定点屠宰等的摸底调查、巡查、检查和基础台帐的建立;
3、督促业主或农户的农产品质量符合整治要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指导帮助建立有关台帐;
4、督促指导全乡26个行政村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签订责任书,建立有关台帐。
(三)生产加工产品和经营商品整治组
1、配合做好县食品和消费品整治组和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负责建立本乡范围有关生产加工产品和经营商品整治工作台帐;
2、牵头组织完成本乡范围有关生产加工产品和商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巡查、检查和基础台帐建立;
3、督促业主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质量符合整治要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指导帮助建立有关台帐;
4、督促指导全乡26个行政村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签订责任书,建立有关台帐。
(四)药品及餐饮业整治组
1、配合做好县餐饮业整治组和药品整治组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负责建立本乡范围有关整治工作台帐;
2、牵头组织完成本乡范围有关餐饮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巡查、检查和基础台帐建立;
3、督促业主产品质量符合整治要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指导帮助建立有关台帐;
4、督促指导全乡26个行政村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签订责任书,建立有关台帐。
(五)新闻信息
1、配合做好县新闻信息组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负责建立本乡范围有关整治工作新闻信息台帐;
2、统一负责本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策划、具体实施和资料编发等有关整治宣传工作,指导各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整治宣传;
3、督促指导全乡26个行政村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签订责任书,建立有关台帐。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7年9月中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阶段(2007年9月中旬-9月底)
各村委会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通过各类等媒体及举办专栏、出版简报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本乡设立的便民电话和农技110,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7年10月上旬-11月底)
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对本乡范围内所有涉及整治工作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包括小作坊)、农产品基地进行一次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配合做好县各专项整治组开展的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对本乡有关企业的检查、督查工作。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2月上旬)
各专项整治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总结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既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村两委必须充分认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各级政府工作部署上,落实在具体工作上。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各项整治工作协调配合。
(二)加强协调。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专项整治组应积极工作,密切配合,既要及时全面完成本整治组的整治任务,又要积极配合其他整治组的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牵头单位和各行政村应将各项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排出整治工作计划,确定一名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三)建立制度。
一是建立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和联络员联系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整治组和各行政村分管领导参加的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总结前阶段整治工作,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布置落实下阶段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两次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各整治组工作进度,传递工作信息。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和联络员联工作会议由乡产品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
二是建立按时报表制度。各整治组除按时完成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县各专项整治组要求上报的有关整治工作报表外,应同时上报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整治组和各行政村应于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表报送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建立巡、检查制度。各整治组和各行政村应组织开展对相应生产经营企业(作坊)、农产品基地(农户)的巡查、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每家(户)不少于2次。可采用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检查、各整治组和各行政村各自组织巡查或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巡、检查情况应在开展后2日内报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查工作,为确保各项整治目标及时全面完成,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整治工作列入年终对各行政村的考核目标。对未完成整治任务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四)大力宣传。
各整治组特别是新闻信息组要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要注重宣传工作的计划性、整体性,既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又要有组织地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定期公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整治进度,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动员全乡上下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林山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