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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7〕80号
关于上报二OO八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各取水单位:
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一条“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外,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按照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的规定,请各用水单位参考2007年度实际用水量,做好2008年度用水计划的上报工作,截止时间11月15日。我局将根据各取水单位上报的年度用水计划,核定该单位2008年度用水指标(可用水量)。
根据《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城市公共制水企业外,取水者超过批准取水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额累进加价征收”的规定,请各取水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的用水工艺、节水措施,并对近几年来的产品、规模、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在此基础上参照行业用水定额,科学合理地上报用水量。
联系单位:县水资源管理站,联系电话:6190913
附件:2008年度用水计划表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水资源 用水计划 通知
抄送:市水资源处。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7日印发
2008年度用水计划表 | ||||||
取水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取水水源 | | 取水类别 | | |||
取水口地点 | | 计量方式 | | |||
2008年度计划取水量 (万m3) | 1月 | | 5月 | | 9月 | |
2月 | | 6月 | | 10月 | | |
3月 | | 7月 | | 11月 | | |
4月 | | 8月 | | 12月 | | |
合计 | | |||||
备注:取水类别指地表水或地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