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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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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交〔2008〕5号

  

开化县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高速办、重点办、康庄办:

    2008年春节运输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春运工作目标和“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总体要求,为保证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确保广大民工、学生、旅客平安返乡和顺利返回工作、学习岗位,确保各种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运输安全畅通,根据上级对春运工作的总体布置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春运

    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我县客流量为12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000万人公里,分别比去年增长2.8%和1%。春运高峰节前将出现在1月31日和2月4日(农历廿四至廿八),节后高峰日为2月12日至2月15日(正月初六至初九),届时日客流量将达到4.5万人次,春节7天期间形成的客流量为20万人次左右。由于我县地处山区,临崖、临水、临库公路所占比重大,公路等级较低,弯多坡陡,且春运期间,人流、车流集中,客流结构复杂、旅客需求各异;学生流、民工流较往年启动早;加之成品油价格上涨带来运输成本增加,加上气候变化异常等影响运输通行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要坚决克服“春运年年搞,年年老一套”的麻痹思想,真正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安排上仔细周密,管理上不留死角,行动上不脱节”,对冬季恶劣气候,突发性客流高峰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等不利因素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对应措施。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孙金林局长任组长,许国根、郑和平、何斌芳副局长任副组长,郑震雷、方坤平、李连飞、占星良、许波、金波、葛秀萍、李根仁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连飞兼任春运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运输管理所,电话:6014554,春运值班电话(白天)6014148、(夜间)13905703098。各单位也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要建立春运值班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在春运前召开春运安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春运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二、合理安排运力,确保运输畅通

    春运期间,全县可投入营运客车347辆,6766座(其中出租车99辆,396座),比去年有所增加。

    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在对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客流变化的规律,排出可能出现的高峰线路和高峰时间,提前制定应急疏运方案,合理安排好运力。特别在春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旅客客流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要适当增加中短途、公交车、旅游热线和衢州快客班线的运力投放,在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要高度重视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精心组织民工的疏运工作,保证民工顺利出行。

    运输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出省包车或增开加班车,运管部门要做好春运证、包车证、加班证等证照的签发,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加强重点物资运输的畅通工作,并做好宣传、指导、服务工作。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把关,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运输、港航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严把安全关。一要加强现场监管,运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二要确保春运车船技术状况良好,春运前组织力量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船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测(包括需调用社会的车辆),明确“谁维修、谁检测、谁签证、谁负责”的责任制。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和非法改装的车辆参加春运。三要加强人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者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对运距单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24小时累计驾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四要强化安全门检制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客运站(场)安全门检制度,落实安全门检各岗位人员,加强源头管理。五要防止客车超载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不得超售和超载检票,超载客车一律不得出站。六要重视农村支线客运安全管理。对农村班线,尤其是山区支线班线,要加强安全监管,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同时要安排好支线客运高峰时的加班运力,加强乡镇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防止超载。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进行检查和调整,夜间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禁止营运客车通行。七要加强行车记录监控,确保车辆运输安全。春运期间对车辆运行情况、车辆调度、车辆状况都必须进行有效监控,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管理部门对突发情况要进行及时处理。八要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止其进站上车,对途中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要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办、重点办、康庄办,要对施工路段和易塌易堵路段、隧道、桥梁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尽早采取措施,要重点抓好205国道和17省道、城底线、淳开线等路段的现场管理和“三度一排”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确保路面畅通。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多、气温低等气候现象,准备好必要的扫雪机具、防滑路料,切实做好防冰冻、防雪阻、防塌方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抢险机械、人员),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抓好渡口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辖区所在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重点水域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好乡(镇)、村、渡工三级安全责任制,渡运高峰时,要加强渡口现场管理,维护渡运秩序,确保安全。

    (四)205国道开化收费站要合理调度、规范收费、文明服务、开足车道、确保畅通。

    (五)落实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同时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车匪路霸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四、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优化服务质量。

    (一)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运管部门要在前期营运客车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联合公安等部门,重点查处春运期间无证经营和站外揽客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规范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擅自抬高运价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设立春运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春运热线电话:96520。

    (二)保障春运价格稳定。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服[2008]1号)文件要求,实行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价的政策。原则上在政府规定的现行道路班车基准价上浮幅度内疏导,即客运班车对运价实行不高于20%和不低于成本价的幅度浮动,但需提前10天报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5天在售票场所公示。当现行道路班车基准运价的上浮幅度内难以疏导的,再收取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收取需严格遵守《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批复》(浙价服[2007]312号)。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仍按原核定价格执行,不得提价。

    (三)继续推行规范化服务,严格执法、人性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四)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班次准点率,并采取预售预订客票、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上门送票、设立服务和监督电话、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创出服务品牌,提升行业形象。

    (五)要加强宣传。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各级交通部门对于春运工作所采取的各项准备工作,春运期间班次、线路等组织方案,春运进展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项交通建设成果在春运中发挥的巨大作用等。

    五、做好值班统计工作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拆。一般情况下,要求每天一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遇天气变化出现雪阻、路堵、收费站车道关闭、运力不到位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县交通局,凡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请各单位在1月20日前将春运领导机构及值班电话报县局行业管理科。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和内部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内保制度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春运期间,局将不定时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春运统计报表分别由运管所、地方海事处负责汇总,在上报市运管处和市地方海事局的同时,报县局行业管理科。

    春运结束3天内,请各单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县局。

 

    附件:1、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08年春运证明式样;

          2、200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2008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4、2008年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春节  运输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县府办、县春运办、安委办、安监局、交警大队

开化县交通局办公室印制         2008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1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08年春运证明式样

(正面)

 

    存根联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08年春运证明

单位: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

身份证号:

 

起点:

终点:

有效期:

 

签发人:

签发日期:

现有(单位名称)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驾龄           年,参加2008年春运,自(起点)        至(终点)            ,有效期自2008年   月   日至   月   日。

特此证明。

 

 

 

签 发 人(签字)

签发单位(盖章)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背面)

 

说   明

 

    1、此证明只可发给机关企事业单位非营业性客车在春运期间参加省内客运时使用。

    2、本证明有效期应与加班或包车标志牌有效期相同。

    3、核发此证明的单位应当为县级以上运管机构。

    4、核发单位应严格审查驾驶员资格和客车技术状况。

    5、客车应技术状况良好,达到二级及以上技术标准。

    6、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大型客车驾驶证件,安全驾驶大型客车5年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

  

    附件2

200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   计   指   标

数        量

投放客车数

总客车数:

 

其中:包车数量:

 

      加班车数量: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注: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报送局行业管理科。


    附件3

2008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  计  指  标

数       量

投放运力

船舶数:

 

客位数: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注:此表次日上午10时前报局行业管理科。


    附件4

 

2008年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自     月     日至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输方式

统  计  指  标

数    量

道路运输

本期内累计完成农民工客运量(万人)

 

本期内开行农民工包车数量(辆次)

 

本期内为农民工开设临时或流动售票点(个)

 

本期内上门为农民工售票、送票数量(张)

 

水路运输

本期内累计完成农民工客运量(万人)

 

本期内开行农民工包船数量(艘次)

 

本期内为农民工开设临时或流动售票点(个)

 

本期内上门为农民工售票、送票数量(张)

 

 

    注:此表春运开始后每10日报送一次,于次日上午10时前报送。


附件下载:开交[2008]5号,开化县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08。1。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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