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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头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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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2007]75号

 

关于印发村头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辖各企业: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根据开政办发〔2007〕138号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开化”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治的重点区域为镇工业功能区和各类商店、商场。整治的重点行业是竹木加工、制笔和小化工等行业。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要在县安监局和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通道、实体墙防火分隔、配备灭火器具、加强火源管理、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

    (二)加强综合执法。积极配合消防、公安、安监、规建、国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密切协作,综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对照本文件快速行动起来,对本村或本企业进行一次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消灭火灾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各种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随时准备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过关。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源头控制。镇政府和县消防、公安、发改、安监、规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中,要从严把关,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0月)。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发动群众、职工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镇政府举报电话:6061011。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在火灾隐患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三合一”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查清本单位内“三合一”场所情况,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镇安监站。对有关火灾隐患要进行分析,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整改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1月至11月)。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在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帮助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结束后,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认真总结,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情况于2008年1月25日前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站要对全县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办、公安、土管、城建、工商所、安监站等办公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各责任书签订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三合一” 场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镇政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

    (四)强化责任。各责任书签订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村头镇人民政府

                                 二ΟΟ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消防工作   三合一   综合整治   通知

抄报:县府办

抄送: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村头镇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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