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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8〕95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政府《衢州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平安开化”建设,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安全设施基本完善,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实现三年‘零增长’”的总体目标,到2008年底,基本建成平安畅通县。
(二)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乡镇、村(居、企业、学校)三级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工作机制运行正常,形成工作合力,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县国道、省道和主要县乡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区信号灯等设施齐全,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乡村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
3、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超载超限以及客车超员得到控制,车辆检验率进一步提高,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拥堵有效缓解,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4、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装备得到普遍应用,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部门联动机制迅速有效,群众满意度提高。
5、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
6、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以2005年控制数为基准实现三年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交通安全满意率提高。
7、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开化县平安畅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加强对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对照《开化县平安畅通县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二),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完成平安畅通县活动创建工作任务。
五、考核评价
县政府将按照全省“平安畅通县(市、区)”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制订我县“平安畅通县”的具体评价标准和办法,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交通事故死亡数控制、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考评(见附件三、四),评价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平安开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同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平安畅通县”标准的乡镇及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通过“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明确目标,强化落实。县政府在马金镇开展平安畅通乡镇试点工作,建立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并在10月底之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向全县其他乡镇延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及本部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细化责任,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强协作,强化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提高我县的创建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检查、监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一、开化县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化县平安畅通县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三、2008年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考核办法
四、2008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数(附件一、三、四见PDF文档,附件二见附件表格)
主题词:安全 平安畅通县 创建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开政办发[2008]95号关于印发《开化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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