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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 文件
共青团开化县委员会
开教发〔2008〕42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全县助学情况数据库及
贫困生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助学工作要求,全面掌握近几年我县社会助学情况,完善助学工作档案,了解贫困生分布现状,推进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社会助学情况调查及贫困生调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内容
本次调查对象为全县在校贫困学生(具体内容见表格)。
本次调查旨在为下一步社会助学工作奠定基础,所指社会助学指由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个人的资助或牵线的助学项目资助,以及学校自筹资金资助(低保和扩面工程资助不列入社会助学范畴)。
二、贫困生认定标准
请参照该标准认定本校贫困生,推荐上报。
一类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烈士子女;
二类学生: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类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少数民族学生;
四类学生:家庭成员因病或因灾家庭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本校学生社会助学情况调查及贫困生普查的组织申报和审查认定工作。要尽量了解贫困生的数量,做到“应报尽报”。要认真按《通知》要求组织调查和申报,上报的表格数据要翔实、准确、及时、规范。报送地点:教育局基教科,报送信箱:公文交换系统或khjyjzj@zj.com,联系人:张 健, 联系电话:6013289 。上报时间:
(二)严格程序,客观真实。
各校要按照贫困生认定标准,贫困生的基础数据要通过“村两委”进行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不允许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使急需救助的学生得到及时救助。严禁贫困生申报工作敷衍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坚决杜绝报“人情”生和“关系”生。
(三)动态管理,科学规范
各校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建立完善本校助学工作档案及贫困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希望工程办公室也将根据本次普查情况完善建立助学档案,更新全县贫困生数据库,今后全县各种形式资助的贫困生将从电子档案信息库中提取。
附件:
1、样表(见pdf文档)
2、开化县贫困学生调查表(见pdf文档)
3、开化县贫困学生调查汇总表(EXCEL)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校 贫困生 普查 通知
抄:市教育局,共青团衢州市委,县委办,县府办,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8]42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全县助学情况数据库及贫困生普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8]42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全县助学情况数据库及贫困生普查工作的通知.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