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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8〕53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开化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检查落实中央加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文件精神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9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引领学校内涵发展,我局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阳光体育特色运动通讯赛”。为了指导和督促我县各校开展好阳光体育运动并形成特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整合多方意见,特制定《开化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各学校,请各中小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方案的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并形成各校的经验和特色。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校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和考核。
附件:《开化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
二○○八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体育运动 通讯赛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府办,团县委,县体育局,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开化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
“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化县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及“健康第一”的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县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目的
通过“阳光体育运动” 和“特色运动通讯赛”的开展,达到以下目标:
1、各学校逐步完善体育设施建设;
2、丰富学生课内外体育活动内容,使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
3、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4、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主题:
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主题是:我阳光、我运动、我健康、我进步。
四、活动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健身。突出体育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有效设置活动项目和开展各项活动。
2.大课间体育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做到体育课堂教学与大课间活动的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3.发展特长,形成特色。张扬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以学校的体育特色为龙头,使学校的体育教育工作更加适合学生的发展。
4.人人参与,定期测评。每位学生都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学校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规定项目测评和身体素质状况测试,并有成绩和身体素质状况记载,以反映学生和班级的进步。
5.安全第一,保障实施。根据年级设置的项目,合理地调配体育老师,对学生进行科学指导,力求活动经费投入和活动安全管理到位,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和顺利实施。
四、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一)走读制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走读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7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小学应在每天上午第一、第二节课之间,中学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或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和初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高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或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二)寄宿制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15至20分钟的早操、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8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早操: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或集体跑操活动;
2、大课间:小学应在每天上午第一、第二节课,中学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或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3、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
4、课外体育活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和初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高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
5、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或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五、活动内容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季节变化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特色,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健身的作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早操的活动内容: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等,以集体跑操为主;
2、大课间活动内容:校园集体舞、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全县统一活动项目、各校有特色体育活动。其中我县各校必须开展的项目为:
小学组:跳绳、打乒乓球或限时快速对墙打球(左、右手或左右手同时进行)(1—3年级)、踢毽子(包括花样踢毽等)(4—6年级)。
中学组 :
3、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短跑、中长跑、篮球、排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跳牛筋、跳方格、滚铁环、游泳等各种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
六、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全县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团县委联合成立了“开化县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学校是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的关键,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校办、教务、德安处、团委、少先队、后勤、体卫(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成立体卫艺工作专门机构)、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2、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是要按照《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开教发[2007]90号)要求,将《方案》规定的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二是要在《方案》统一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各校特点确定体育活动内容;三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运动场地不足、学生过多的学校要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多功能教室等设施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四是要加强对各类中小学校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和检查。
3、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各学校是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实施者,要按照《方案》精神和各学校确定的工作方案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学校校长是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学校校办、教务处、德安处、团委、少先队、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团委、少先队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务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七、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申报、考核验收、激励机制
1、建立活动的比赛考核机制:建立我县特色推广项目,把它作为衡量学生的身体素质的基本评价要素,班级每月有比赛,年级每季有比赛,学校每学期有比赛,开展体育周活动。全县每年有比赛和评比的机制。通过层层开展竞赛性活动,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2、设置达标通讯赛考核验收项目:。
小学组:跳绳、打乒乓球或限时快速对墙打球、踢毽子(包括花样踢毽)(仅限4—6年级)。
中学组 :跳绳、
3、达标通讯赛验收活动的达标项目申报和验收时间
(1)申报对象:完小及以上的中小学都必须参加。
(2)上报材料:每年4月10日前各学校将本学年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总结及组织学生进行规定项目测评成绩(每学期至少必须有一次学校统一测试的成绩)和每年身体素质测试汇总情况上报县基础教育科。
(3)考核验收:
(4)表彰奖励:建立评选激励长效机制,由县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阳光体育运动合格学校”评选活动,并发文表彰命名。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八、有关要求
1、各学校接到本方案后,要结合各校实际,及时制定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学全面实施(各校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方案,于
2、加大对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开展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各学校要加大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的公用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及开展活动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各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3、加强督导和检查。教育局督导室将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纳入对中小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教育局和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把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作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日常教学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核以及有关工作的评比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各学校要把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作为班级评比、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对随意挤占体育运动时间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并限期改正。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原则上每年评比通报1次。
4、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在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时,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内容的选择、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二○○八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