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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8〕75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
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关于规范涉农合同
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工商局 县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43号)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创业创新、富民强县”的战略,进一步深化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做好合同帮农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全县订单农业发展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关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农村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提高农业订单签约率和履约率,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产品销售顺畅为目标,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强化合同行政指导和打击合同欺诈行为。通过订单助农、订单兴农、订单富农手段积极推动订单农业的发展,为促进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从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的力度,积极推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合同行政指导和合同监督职能,帮扶一批涉农企业,制订规范一批订单合同文本,培育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农户,使我县主要农产品购销基本实现农业订单模式。全县今年实现帮扶涉农企业10家,建基地联系点5个,签约率和签约金额比上年增50%,制订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4种,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家,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农户5户的工作目标,并努力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基金,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三、工作分工
规范涉农合同,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工商部门要抓好订单农业的牵头工作,农业、林业、供销、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涉农合同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涉农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帮助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制订并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及时调解涉农合同纠纷,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签约率和履约率,帮助涉农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档案。要大力培育农业订单合同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农产品注册商标,培育驰(著)名商标和原产地标志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做好蚕桑的订单合同推广工作。
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畜禽、蔬菜、食用菌、其他经济特产等行业的订单合同推广工作。
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储企业的监管,抓好粮食订单合同的推广运用。
供销部门要重点做好茶叶、柑桔等行业的订单合同推广工作。
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木材等林产品订单合同的推广工作。
财政部门要制订对订单农业的资金补助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风险救助基金制度。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动产抵押贷款,帮助解决资金方面的困难。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订单农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面向企业和农户的宣传工作,扩大订单农业覆盖率,提高订单农业履约率,促进订单农业的有序发展。
四、2008年重点工作及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份—9月份)
要加强推行订单农业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向广大农民大力宣传推行订单农业工作的意义。通过宣传使农民认识到推行订单农业的最大优点是解决了生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他们自觉按市场规律来调整自己的种植、养殖业结构,从而提高收入,促进农村的经济的发展。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
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林业、供销、粮食、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根据上述各自分工的领域,对全县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订单农业的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着重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渠道,合同文本使用,签约和履约率,供货农户分布等情况,对已有合同文本的企业,要审查制定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农户合法利益的格式条款,要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订单农业的情况。
2、加强培训、增强意识
普及订单农业合同知识是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基础,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订单农业”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农村宣传窗、宣传册等形成多样的方式途径,宣传订单农业合同基础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开展“百企千户”免费培训计划,实行订单农业知识辅导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户、农村经纪人进行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农业订单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份—11月份)
1、督促指导、规范文本
推广使用《浙江省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指引》,解决当前农业订单存在式样繁杂、内容混乱、权利义务不平等的问题,帮助涉农企业、农户规范合同文本,正确订立订单合同。对尚未涉及的农产品,要及时帮助涉农主体制订规范的合同文本,力争主要涉农主体能普及使用规范的订单合同文本。积极运用订单农业形式来规范发展经营,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和企业增效。
2、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
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是深入开展订单农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在重点农业产区建立订单农业联系点和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对农产品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大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落实指导服务站的工作职责任务。对联系点定期上门指导、帮扶、健全订单合同管理机制,及时维护企业和农户合法权益,乡镇要根据实际与工商配合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就地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农服务,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要完善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速、灵活的优势,主动受理农业订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积极为纠纷双方提供行政调解服务,就地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农服务,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预防激化和矛盾扩大,如行政调解不成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3、实施订单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制度
发挥合同备案优势,积极鼓励涉农主体在订单合同签订前主动到工商部门备案,通过审查,帮助纠正自制农业订单合同中规定不明、含糊不清、不合理、不平等条款,消除日后订单履行的隐患,维护订单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4、支持涉农企业、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积极开展涉农企业、农户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和《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凡属涉农企业、农户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场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支持农户从商业银行融资,帮助解决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5、查处涉农合同违法为
针对当前涉农合同欺诈的特点,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不法分子利用“订单农业”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及回收农产品为借口高价向农民推销劣质种子,假劣农资等坑害农民等建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在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开展涉农主体“守合同 重信用”活动,认定一批“守合同 重信用”涉农企业和订单农户,起到政策激励、示范引路的作用,对评选出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和农户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和推动订单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对随意违约、履约率低、不讲信用的农户予以失信警示,促进农户增强信用意识。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两创”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农村工作的重点,列入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岗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2、狠抓落实、勇于创新
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和合同行政调解的职能建立订单农业信息数据库,将开展订单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订单合同文本的使用签订,农户分布、履约、违约和纠纷争议等情况及时分析和汇总,进行实时监管。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县确定的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总体目标,落实到乡镇,建立考核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加强对涉农合同的调查研究,积极创新思路、方法和机制,认真总结推进订单农业的典型经验,开创出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局面。
3、加强宣传、提升形象
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相关媒体和政务公开栏,大力宣传政府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尤其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上报信息简报,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开展订单农业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各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的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订单农业工作。
主题词:经济管理 涉农合同 规范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