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政[2008]30号
林山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
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开政发[2008]4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下达给我乡全年的计划12094立方米,其中雪压木为6200立方米,火烧木为2484立方米,还贷材为1590立方米。主伐材为1100立方米,间伐材为600立方米,自用材为700立方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把有关计划分解给各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本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是我乡2008年度的最大限量,各村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雪压清理工作必须规范操作,防止出现非雪压木采伐的违法现象。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乡政府在安排年度计划时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预留8%的机动数,用于本乡的灾害木采伐。雪压木、还贷材、火烧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计划属于专项计划,不得移用。抚育采伐全部用于杉木大径材培育工程,毛竹采伐实行申报制,计划全额满足,不具体到村,各项计划分解详见附表。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雪压木清理到位。根据县林业局调查评估和各村反映的情况确认,我乡的雪压木清理计划为6200立方米,(含预下达数)。各村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雪压木采伐管理的通告》,严格执行雪压木清理标准,加快审批与实施进度,采取简易设计程序,不受采伐类型和强度的限制。不得将雪压木计划用于一般产商品材采伐,
三、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因雪压木清理需要,今年采伐量是往年的2倍,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各村要加强对林木采伐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采伐纪律,坚持伐前公示,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制度,验收工作要做到每木检尺,现场打印。认真执行“七不准”林木采伐制度,雪压木验收要求在十月底前完成,其它商品材采伐验收在12月20日前完成。一旦发现无证采伐、有证超伐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借清理雪压木之名滥砍滥伐,要立即制止并立即查处。
四、坚持采伐和造林挂钩制度,及时更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严新增荒山。凡年度造林末完成的村,采伐计划给予调停。
附件:林山乡2008年度林木采伐计划表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