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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8〕88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
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提案
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都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要求,认真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办理工作,使办理过程中已承诺的事项得到更好、更全面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回头看”的范围
2008年承办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回头看”的时间
各承办单位在2008年10月20日前基本完成整个“回头看”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承办的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逐件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落实。10月下旬,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有关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并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县政协将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和评议。
三、“回头看”内容
一是检查已承诺的事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对已办结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检查其中有无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三是对时间跨度大,已着手解决但未完成的事项,检查能否如期完成;四是对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检查目前是否已具备条件,未具备条件的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五是对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分步解决;六是对原答复文件中标注“B”、“C”类的办理件,要与领衔代表、委员重新沟通一次,通报进展情况,共商良策,力争早日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回头看”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各承办单位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拓宽工作思路的内在需要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回头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努力使“回头看”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更加满意。
(二)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是办理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承办单位要对2008年承办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逐件清理,对答复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要落实“回头看”工作的责任,对已承诺答复事项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创新方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切实消除“重答复,轻落实”、“已答复,未落实”现象。
(三)积极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不仅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更是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把议案、建议和提案转化为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载体,努力使办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撰写“回头看”工作总结,着重书面特色亮点工作,并填写2008年度《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请于10月20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基础设施科,联系人:程利德,联系电话:6014943。
附件:1、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
2、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登记表
二○○八年十月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提案 回头看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
